買賣流程



        (一)簽約:
         
          簽約時買賣雙方應準備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地價稅、房屋稅單,身分證正本、印章、房貸繳息或餘額證明,並將買賣價款、付款方式及買賣條件詳載於不動產買賣合約書上並經代書見證雙方親簽蓋章,若有附贈設備時,亦須訴諸文字註記於契約中。

        (二)用印:
         
          須準備買賣合約書、印鑑章及印鑑證明、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待代書將申報契稅、增值稅、貸款資料整理完成後,即可送件進行用印,若買方須辦理貸款時,須請銀行進行徵審、估價、對保等流程配合代書交屋之順利進行。

        (三)完稅:
         
          當稅單核發後,代書將會通知辦理完稅,完稅前應準備印鑑章及完稅款項。完稅後進行過戶、貸款抵押權設定送件程序,在過戶前可要求再做最新產權調查以確保安全性,稅款繳清同時,銀行配合領取設定文件準備設定。

        (四)交屋:
         
          過戶、設定完成後,代書到地政機關領取新權狀,並通知雙方辦理交屋手續,交屋時賣方應向代書索取公契、土地增值稅單正本、契稅單影本等,以留存備查,最後買賣雙方在房屋現場進行點交,點交無誤後簽收尾款完成交屋程序。